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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法学院举行法律职业能力提升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座谈会
2024-04-22
发文单位:学校要闻

4月20日上午,法学院在5C319举行法律职业能力提升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座谈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于连涛,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肖响华,北京速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唐骥和唐骏,永信贵宾会常务副校长方伟华、副校长陈葆华、法制办副主任蒲春平,法学院院长刘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江小卫,副院长李阳桂,法律系主任李奕、副主任陈程以及法律系教师代表。会议由刘红院长主持。


刘红院长介绍本次座谈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坚守OBE理念,真正培养出能够契合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职业岗位、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与较强的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希望通过本次会议,深入探讨应用型法学人才应具备的法律职业能力,重构专业课程体系,重构课程教学内容,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做实评价体系。

常务副校长方伟华致欢迎词,他代表学校热烈欢迎受邀参会的领导和嘉宾。方校长指出,法律是社会的守护者,法律人才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支柱,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探讨如何更好地提升法学本科专业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培养学生应具备最基本的职业良知和正义感、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批判精神。

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肖响华就律师行业所需的职业能力进行主题演讲。肖响华提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除了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之外,需具备有效沟通能力、客户维护能力、知识管理能力、时间管理能力等四种能力,并结合自己从业二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对如何提升以上法律职业能力通过生动案例进行了详细分享。

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于连涛教授围绕法律职业能力提升和法学人才培养进行主题演讲。于教授认为应用型本科应转变观念,应“先有职业,再有教育”,不同于学科教育的“学以致用”,应用型本科是“用以致学”,即“用什么,学什么”。法学应用型本科也是“立地教育”,更应该强化对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时可侧重培养法务形象塑造、法务沟通能力、数字法务能力、法律逻辑思维、法务服务技能和职业操守、职业伦理,并加强法律职业能力的课程研究与教材研发。

随后,李阳桂副院长介绍2023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设课程,实现法学专业理论课“1+10+X”,实践课程不低于总学时的15%。指出制定2023版法学专业人培方案的思路是“一核多维高融合”。所谓“一核”,是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德法兼修、明法笃行”;为实现这一培养目标,修订人培方案应从理论与实践、校内与校外、专业与素养结合等维度展开,做到思政融入课堂、理论与实务的融合、专业实训与社会服务的融合。

在自由讨论环节,王雄文副教授、副主任蒲春平、丛珊博士分别从法律职业能力中的核心能力提炼、部分课程设置以及法学专业教师自身能力尤其是实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分享他们的见解和建议。

最后,陈葆华副校长总结,表示非常感谢二位专家提供宝贵的人才培养思路和建议,希望接下来法学专业通过更深入的调研,归纳法律职业能力,提炼核心能力,制定分阶段人才培养目标,完善专业课程体系,优化实践教学体系,运用“四真三化”原理开展应用型课程开发,让OBE理念落实到专业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全过程,真正培养达到社会和行业需求的人才。


(一审:叶云峰 二审:刘澜珺 三审:冯江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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